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第二章 项目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内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