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州实施全方位的科学技术对外开放战略,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快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与发展。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