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章 农业和农村科学技术进步第二十六条有效加大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乡镇的农业科技工作力度,优先安排科技项目。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