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章 农业和农村科学技术进步第二十五条有效建立健全农村科学技术培训体系。农村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农业科学技术教育课程。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