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由省司法行政部门组织设立,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司法鉴定人组成,负责对全省司法鉴定的复核鉴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