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批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有效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进行备案和公布实施。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