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按规定报经省政府批准。经批准已划转由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