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保障第二十三条已修改高新区规划区域内的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服从昌吉市人民政府管理,优化高新区内综合环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高新区公共设施。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