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保障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高新区管委会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发展。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