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四条有效技术创新中介机构承担政府委托工作的,应当接受委托部门的监管,并按独立、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提供相应服务。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