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第四章 藏族语言文字队伍建设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各级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做出长期规划,对在职干部职工进行藏族语言文字培训,提高使用藏族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能力。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