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第二章 藏族语言文字学习研究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州推广使用国家发布的新词术语,加强对区域内藏族语言文字的基础研究及现代藏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标准化、规范化研究,定期发布藏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各级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遵照使用。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