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第二章 藏族语言文字学习研究第十条有效自治州鼓励和支持藏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互译工作,加强文化、信息交流,积极开展翻译学术活动。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