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构建跨行政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运行的政务服务网络数据交换平台,保证网上政务服务有序运行。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