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第二十四条已废止违反本变通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