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二节 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第三十六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继续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负责人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