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论证情况、听证情况等必要的参阅材料。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地方性

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立法程序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