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第六条已修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城市建设维护管理资金中应当列出专项经费,按照年度城市设施建设计划用于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