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与处理条例/第四章 事故责任的承担与赔偿第二十八条有效学校的举办者应当设立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用于办理学校责任保险,或支付保险费不足以补偿的部分。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