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第一节 规划与计划第六十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收到报送备案的规章后,对符合本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暂缓登记并通知报备机关于七日内补充报送或者重新报送。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