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第一节 规划与计划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废止案的审议,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前款所称地方性法规废止案,是指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的废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