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第一节 规划与计划第二十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案与本市其他地方性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