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规定/第四章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免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逐人表决,以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