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规定/第四章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地方组织法》规定的任免范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