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行业纳入本地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加强行业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