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服务第四十五条已修改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