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实行一人一票,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在首次业主大会上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或者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