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十九条已修改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实行一人一票,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在首次业主大会上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或者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