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条例第二章规定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批评教育。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