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自治州语言文字管理机构负责全州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指导县市语言文字管理机构工作。县市语言文字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