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自治州区域内单位和个人使用语言文字时,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