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条例第三条已修改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