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立法条例/第四章 立法程序/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四十八条有效对多部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29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