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条例第四十六条有效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