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妇女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法安排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经费,依法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的专项资金。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