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乡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第六节 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五十五条有效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做好自身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