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乡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第六节 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各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处理、利用等所需的设施和基地,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合理设置,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