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乘客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乘车费。

下列乘客按照规定免费乘车:

(一)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含一点二米)的儿童;

(二)离休干部;

(三)革命伤残军人;

(四)现役义务兵;

(五)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

(六)盲人。 下列乘客按照规定优惠乘车:

(一)身高超过一点二米的学龄前儿童;

(二)在校中、小学生;

(三)年满六十五周岁、不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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