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对虐待、遗弃和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接到保护请求后,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侵害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