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五条有效采矿权人必须遵守合理的开采程序、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达到规定要求,不得采富矿弃贫矿。禁止乱挖滥采和掠夺性、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