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酒类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自律管理机制,按照章程组织开展酒类产业基础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传承酒类历史文化;提供酒类食品安全信息技术服务,加强酒类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完善协调自律功能,引导和督促酒类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