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自治旗人民政府及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局,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巡查,发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