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森林、林木、林地和草原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火领导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森林草原防火人员,配齐防火设备,在醒目位置设置森林草原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