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四章 电力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第三十九条有效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当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电力管理部门备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