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七条有效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应当制定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包括省总体规划和县级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