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八条有效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逐级督查制度,对促进就业工作计划定期进行督查考核,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