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解决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