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大中专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和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