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第十六条已修改民用建筑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有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内容。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