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就整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也可以就其中部分内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多部法律、法规规范同一事项的,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实施情况一并进行检查。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