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教育教学第四十二条有效本市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境内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投资举办职业教育,对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院校给予政策支持。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